方法三:溝通、投訴反饋。
在取款方面,儲戶如實說明資金用途是法定義務,但若銀行拒絕合理取現需求,可向監管部門投訴。 另外,銀行有義務保密客戶信息,只在合理懷疑時向監管機構報告。 投訴渠道包括:銀行客服電話、人行金融消費者投訴電話、銀保監會等。 在存款方面,多家銀行雖然停止ATM掃碼存款服務,但也有銀行表示,可攜帶銀行卡到網點辦理業務,有存款需求的用戶可以先和銀行溝通,帶齊身份材料,更好保障財務安全。
2025年起,個人存取現金將全部按「新規」來,雖然「新規」讓儲戶提取現金遇到一些麻煩,但我們也要理解。 這些「新規」並不是為了「鎖死」居民存款,而是讓存款、取款行為更加規範化、合法化,有利於營造一個安定有序的金融環境,平衡監管效率和個人隱私,有助於整體金融環境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