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廉調查,陳歐珀於2016至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,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利益,並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推動《商港法》修法、提案護航業者,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,搜索陳歐珀等9人住居所及聯興公司等共14處所,同時以被告身份約談陳歐珀、時任聯興公司負責人洪英正等9名被告及1名證人到案。
檢察官復訊後,認陳歐珀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不違背職務收賄、財產來源不明、《洗錢防製法》洗錢罪,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、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陳歐珀妻子徐慧諭也被查出,涉嫌侵占自己創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益款項,涉嫌違反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,《刑法》公益侵占罪等罪,檢察官諭知80萬元交保。